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海淀区科协金桥工程项目资金申报的通知

2023-08-30 15: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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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各企业、园区、楼宇科协,学协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履行科协“四服务一加强”职能,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进一步发挥科协系统“金桥工程”工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根据海淀区科协年度工作部署以及《海淀区科协金桥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要求,海淀区科学技术协会开展2023年海淀区科协金桥工程项目资金申报工作。

海淀区各企业、园区、楼宇科协,学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履行科协“四服务一加强”职能,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进一步发挥科协系统“金桥工程”工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根据海淀区科协年度工作部署以及《海淀区科协金桥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要求,海淀区科学技术协会开展2023年海淀区科协金桥工程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科协系统的人才和平台资源优势,组织和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为经济建设服务,深入了解企业科技人才与项目需求信息,为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架桥铺路,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扶持优势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提供科技支撑,助力我区打造科技创新高地、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二、申报对象

海淀区科技企业、学协会

三、申报方式

采取逐级推荐的方式,由各企业科协、园区科协、楼宇科协、学协会等基层组织进行推荐,被推荐的申报人经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各推荐单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报送至海淀区科协学会部。

四、申报条件和数量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具有诚实守信、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海淀区科技企业,未满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一线青年科技工作者;

3.拥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掌握本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前沿动态,具有勇于开拓、不断创新的精神和较强的研发能力;

4.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北京市和海淀区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立足岗位开展“五小”等所取得的创新成果,且有新颖性、实用性和先进性,预期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①促进企业自主创新项目;

②工程实践关键核心技术开发项目;

③对技术、设计、工艺改进和操作方法进行革新,促进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的转变,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的项目;
④围绕产品的升级换代进行发明、革新和设计,经过试验能够应用于生产的小发明、小创造项目;

⑤围绕节约能源、降低能耗、节约原材料、降低污染排放率等进行革新、改造的项目。

5.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医药健康、量子信息、集成电路、智能制造、区块链等重点产业领域,以及对海淀区支柱产业发展和新兴产业培育带动作用大、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的示范项目。

6.依托单位应提供配套资金;

7.本次金桥工程项目不支持两个及以上多家依托单位联合申报。

(二)资助数量

1.2023年计划资助金桥工程项目资金19个,分A、B、C三类:A类3个,每个资助5万元;B类5个,每个资助4万元;C类11个,每个资助2万元。

2.金桥工程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前期立项、启动阶段或实施过程中,以及交流研讨、调研论证、专家咨询等方面必要的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不包括购置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

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广泛宣传,认真组织。

(二)严格标准

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坚持评审条件,确保质量。

(三)认真筛选

对拟推荐的项目认真审核,确保所推荐人选是其单位重点培养对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诚实守信、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优先推荐与首都重点发展领域的技术需求紧密结合的领域。已获得往年北京市科协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突出重点

申报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要保证客观、准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

(五)客观公正

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确保评审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公正性。

六、申报材料与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由推荐单位出具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内容应包括推荐程序与推荐理由(200字内),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由申报人填写《2023年海淀区科协金桥工程项目资金申报书》,导出的申报书须加盖依托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

3.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人的具有代表性的业绩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①获得的科技成果奖项;②获得的省部级以上荣誉和奖励;③发表的论文和著作;④获得的专利;⑤主持的项目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对于上述5类业绩证明材料,请按上文顺序提供,每类不超过5项。成果奖项和荣誉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著作只提供该书的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不需提供样书;专利应提供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财务章。

(二)申报要求

上述申报材料中,第(1)项至第(3)项使用A4纸按顺序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确保文字和图片清晰,不做过度装帧和修饰,一式2份。第(4)项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一式2份。

(三)报送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9月15日前把所有纸质材料报送至海淀区科协学会部(海淀招商大厦东11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dkxqsn@163.com。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瑞丽

联系方式:88843027

地    址: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

附件:

附件:1.2023年海淀区科协金桥工程项目资金申报书

附件:2.海淀区科协金桥工程管理办法(暂行)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8月29日

 

内容来源于:“北京市海淀区科学技术协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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