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产业联盟会费标准

2024-07-04 16: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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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会费标准,中关村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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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6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中关村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产业联盟会员等级会费标准。
会员级别

会费

(万元/年)

权利 义务

理事长

20

1、理事长会员单位享有副理事长会员、理事会员和普通会员所有的权利;
2、通过联盟向政府反映意愿;
3、以联盟的名义组织探讨产业技术发展;
4、以联盟的名义组织各类活动;
5、以联盟的名义向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提交相关建议;
6、享有参与其他联盟年度服务项目的权利。
1、承担副理事长会员单位,理事会员,普通会员的全部义务;
2、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3、承担联盟标准制订任务,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更多支持;
4、积极推荐新成员。

理事长

15

1、副理事长会员单位享有普通会员和理事会员所有的权利;
2、组织以联盟名义申报的科研项目;
3、享有联盟为成员单位提供的各种服务以及有关优惠政策;
4、享有对联盟工作的监督权和批评建议权;
5、参加以联盟名义提交的相关建议;
6、享有参与其他联盟年度服务项目的权利。
1、承担理事会员和普通会员的全部义务;
2、执行联盟制定的各项标准;
3、维护联盟合法权益,保护联盟研究成果,保守联盟商业秘密;
4、在联盟标准的研究、制定、应用和推广等方面进行实质性的资金或技术投入,根据自身特点协作产业链形成,积极推动标准化进程。

理事

5

1、理事会员享有普通会员所有的权利;
2、享有联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参加以联盟名义申报的相关科研项目;
4、参与确定区域内信息安全产学研方向和重点;
5、在联盟内以及服务区域推介科技成果,发布科技信息;
6、通过联盟与行业用户进行沟通;
7、参加以联盟的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
8、享用联盟的各类资源,如联盟标准、联盟标志(LOGO)使用权等;
9、享有参与其他联盟年度服务项目的权利。
1、承担普通会员的全部义务;
2、完成联盟交办的工作;
3、尊重联盟内单位的知识产权;
4、按规定缴纳会费。

普通会员

0.2

1、参加联盟全体会员会议,参加讨论章程规定的全体会员会议的事务;
2、提出联盟标准立项建议;
3、参与联盟标准的制定;
4、可以与其他联盟会员合作;
5、参加联盟定期和不定期举行的信息沟通与技术交流、培训等活动;
6、获赠相关刊物,享受联盟内企业信息、情况交流、产业动态等相关信息;
7、享有参与其他联盟年度服务项目的权利;
8、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1、遵守联盟章程,执行联盟的各项决议;
2、维护联盟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3、向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4、积极参与联盟组织的活动,执行联盟的各项决议;
5、指派一名联系人负责联盟联系工作,及时向联盟提供可对外发布的信息及业绩材料,供宣传和存档;
6、不得私自以联盟的名义进行宣传和组织各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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